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三、统筹管理学校各类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规范处置、绩效考核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体系,指导、监督、协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
五、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申购论证、采购、合同管理、履约验收、建账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空调、电梯维修维保及仪器设备维修相关工作。
七、负责学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负责学校公用房的统筹管理。
八、负责学校资产和实验室信息系统的管理,及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定期报告等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内规章制度建设、公文流转、信息报送、宣传、网站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处内综合协调,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外联来访等工作。
三、负责处内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编制部门年度、月度和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及经费预算等文件。
五、负责处内日常行政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党务工作等。
六、协助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章制度,拟定实施细则并执行。
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维护工作,全校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和年度统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归口审核、资产调拨、资产调剂、资产报废处置、资产销账和5万元(含)以上设备验收等工作。
四、定期组织开展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五、定期组织开展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绩效评价制度。
六、负责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政仓库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和结算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科工作职责
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执行。
二、负责一般设备采购预算编报工作,设备采购、维修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招标采购合同(设备类)的审签及管理工作。
三、负责设备论证、采购、结算等相关工作,包括进口设备免税备案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工作,仪器设备报修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以及设备仓库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政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相关采购工作。
七、负责全校空调(已在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入库)维修维保管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房地产产权登记、界定、汇总统计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管理制度,采集全校土地、房屋信息。
二、负责学校公共房产使用登记工作,协同管理教学、科研、办公和服务用房;协助使用部门进行房产安全的日常监管。
三、负责学校公有住房使用登记工作。
四、负责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五、负责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工作。
六、负责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暂未使用的房屋钥匙的接收和保管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修订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校内化学品的申购审批工作,并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三、监督与管理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工作。
四、监督管理实验室特种设备、气瓶和其他高温高压设备的安全。
五、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文化建设。
六、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隐患并监督整改工作。
七、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平台和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运维和管理,以及收集统计和审核实验室相关信息数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