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以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具体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明确二级单位、归口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以完善国有资产两级管理体系。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校内二级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绩效评价。
五、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和评估,确保规范和合规性。
六、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入库工作,维护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
七、编制学校国有资产年度报告,负责资产月报和各类国有资产信息、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学校零星设备的购置、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以及招投标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包括设备采购项目的论证、履约验收和维修维保工作。
九、管理和调配学校的公用房。
十、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十一、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以及实验室废弃物的合理处置。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起草和修订部门制度,协助督查执行情况。
二、编制部门年度、月度和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及经费预算等文件。
三、负责设备验收、入库等相关工作。
四、处理公文、管理档案,包括发文审核、往来行文、上下情报告。
五、安排和记录部门会议,督促会议落实,协调内部事务。
六、负责对外接待、宣传工作和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七、负责支部党建工作。
八、协助处领导处理校国资委办公室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章制度,拟定实施细则并执行。
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维护工作,全校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和年度统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归口审核、资产调拨、资产调剂、资产报废处置、资产销账和20万元(含)以上设备验收等工作。
四、定期组织开展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五、定期组织开展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绩效评价制度。
六、负责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政仓库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和结算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科工作职责
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执行。
二、负责一般设备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设备采购、维修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招标采购合同(设备类)的审签及管理工作。
三、负责设备论证、采购、验收、入库、结算等相关工作,包括进口设备免税备案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工作,仪器设备报修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以及设备仓库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工作,包括劳保用品采购工作。
七、负责空调维保和学生宿舍空调租赁项目管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房地产产权登记、界定、汇总统计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管理制度,采集全校土地、房屋信息。
二、负责学校公共房产合理配置工作,协同管理教学、科研、办公和服务用房;协助使用部门进行房产安全的日常监管。
三、管理学校公有住房。
四、管理学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五、负责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工作。
六、负责学校基建工程竣工后,接收和保管暂未使用的房屋钥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制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审批校内化学品的申购,并监督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三、监督与管理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工作。
四、监督管理实验室特种设备、气瓶和其他高温高压设备的安全。
五、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文化建设。
六、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隐患并监督整改工作。
七、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平台和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运维和管理,以及收集统计和审核实验室相关信息数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