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利用问题整改并做好旬报及清查利用总结工作,迎接省厅抽查复核工作。
3.跟进2025年资产报废处置、公务用车报废处置、企业用车核销处置、新长校区音美楼核销处置、餐旅实训楼等房屋使用权让渡等相关工作。
4.修订《设备采购项目论证管理办法(试行)》,制订《学生宿舍空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学校《通用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房屋使用管理办法》。
5.做好学校部分办公用房调整工作。
6.做好两校区空调维保项目验收工作。
7.做好已完成采购及维修项目验收结算等相关工作。
8.向省厅报送《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9.完成春学期实验室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
10.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的相关工作。
11.上报2024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