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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23年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者: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730


1.上报省教育厅9月份资产盘活工作进度;

2.完成2022-2023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省教育厅;

3.完成2023年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试工作;

4.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迎接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

5.组织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和日常维保工作;

6.继续推进2023校内教学设备采购工作;做好二级单位一般设备零星采购,招标采购项目论证、合同审签、验收结算工作;

7.做好进口设备免税办理相关工作;

8.做好空调等一般公共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9.组织参加第60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

10.做好9月份国有资产月结账和月报工作;

11.协助人事处做好公有住房租期已满三年人员房屋腾退工作;做好通榆校区东村2号楼房屋维修资金申请工作;

12.做好大型仪器的常规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校内外科研样品接收与测试;做好对外业务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