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现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盐师院〔2021〕91号)和《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盐师院〔2021〕125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2022年秋学期第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2022年资产清查中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一批老旧设备及家具进行报废处置,合计3482件,账面原值7465914.54元,处置资产明细清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省教育厅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处置。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张老师(8825828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23日